小产权房屋本就不是合法的,没有相应的产权,所以不可以在公证处公证。
法律分析
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没有此概念。主要指两类: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五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所以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也是不能再公证处公证的。公证的前提是合法。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或转让协议等)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的,是可以在公证处办理公正的。
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三、我国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经济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四、人民网http://house.people.com.cn/GB/17483677.html
可以,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或转让协议都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最好去先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都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形式。
不是不能比较难 公证是以甲方欠乙方钱无力偿还 甲方自愿把房屋抵押给乙方 公证后乙方就能拿到房子 但这种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未来如果有房产证的话 甲方后悔完全可以收回房屋 对乙方没有一点好处
小产权不能在房产部门登记,也不能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