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过渡条款) 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已办理的《居住证》,在原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本办法实施后,原《居住证》有效期期满需要重新申办以及申请积分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迷茫啊〜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到期前,按新办法重新申办,申请积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