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起诉离婚,但如果你没有证据,那法院第一次是通常是判决不离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而破裂的情况通常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发生单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又不想离婚的情况,想离婚的其实直接起诉离婚就好了,第一次不被准予的话,过半年再起诉第二回一般就会被判离。
要是手握有利于离婚的证据,这种情况下找个律师一起诉讼离婚,成功离婚的胜算就会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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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我的建议是:死缠烂打没有用的,你要明白对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对于想要离婚这一方,我的建议是:你要想清楚你的目的到底是离婚,还是以离婚作为条件达到某种诉求呢?根据不同情况,资深情感专家给出对应建议。
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准备诉讼状,最好有对方不良行径的相关证据材料,或者出示夫妻持续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明。
只要你们已经办理结婚证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你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这是婚姻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