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材料用来建造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予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公司自产的商品发放福利给职工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自建厂房领用的原材料进项税额要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企业自建厂房领用的原材料进项税额要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1、公司用购进的原材料来修建厂房 进项税需要转出吗?
:对。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予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依据: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2、公司将自产的商品发放福利给职工需要交增值税吗?
:是的。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需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进项税需要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需要交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