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某工厂出口一款太阳能礼品,该产品今年要求商检方能出口,但工厂无进出口权,通过外贸公司出口,委托报关行做商检。 报关行给说了一串资料,如发票、合同、装箱单等。工厂很疑惑,不知道这些材料的抬头是用工厂的名字,还是用代理外贸公司的名字? 另外, 包装是用纸箱,但据报关行说还需要提供关于纸箱的一个什么单据,不知道到底为何物?解答:贸易公司不能做商检手续,可以由工厂办理商检手续,工厂提交资料就可以了。如果你没有工厂,或者找不到办理商检的,你也可以找代理买检。而买检或包装证上的名头有工厂或包装证的名头,也有你们公司的名头,但那些只是为了做商检。如果不出商检相关证书,客人是看不到做检名头的。 报关行所说的,箱单、发票、合同,这些都是正常通关手续,即使你产品不需要法检,也需要这个的。只是需要法检货物,需要复印一份,先报检。 报检手续的名头,应由工厂做出来。而外贸公司应该是经营单位,工厂是发货单位。 纸箱出口是需要包装证的,这个是工厂在商检局备案的企业才可以在商检局做的。没有这个证你报不了的。
以你们外贸公司名义让生产工厂商检或是找商检代理商检。
产品出口的话,贸易公司是不可以代做商检的,只有原厂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