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了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可以起诉到法院。你可能会问不知道谁诽谤的 到底该起诉谁。报刊杂志网络刊登、发表有损他人名誉的文章,该报刊杂志社一般都是因对刊登文章审查不严等过失而卷入名誉侵权纠纷之中,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并不能因为是过失而免除报刊、网络杂志社的责任。也就是说在哪个网站或者报纸上 你都可以起诉这个网站或者报纸,但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法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只能以名誉权被侵害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他停止并排除侵害,赔偿损失。这种侵害是基于名誉权被侵害而请求的债权,故适用诉讼时效,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名誉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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