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丹阳医院医疗事故

2025-01-26 14: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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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3年8月23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因为感冒去丹阳镇的医院吊水,吊了两天以后第三天也就是昨天,在吊水的时候小女孩对她妈妈说肚子痛,小女孩的妈妈找到了医生,医生后来给她打了两针静脉注射,是直接注射,并不是将药水注射到挂水的药品里,然后没过多久,小女孩喊了一声妈妈就倒下去了,被送去抢救,同时在叫救护车,上了救护车以后医生在给小女孩做人工呼吸此时小女孩已经开始流鼻血出现死亡的征兆了,最终被送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后宣布无效死亡。现在,小女孩的家人要求丹阳镇的医院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医院院长以无所谓的态度在办公室里喝茶,政府派出了城管警察还有市里拨出的两百个防暴警察强行带走了小女孩的尸体送到当涂县的殡仪馆里,而且禁止小女孩的家人接触,拒绝了小女孩家人要求的尸检,那些警察还把医院的摄像头关闭使得我们没有办法掌握警察城管那些人在医院内殴打人的证据,销毁了小女孩注射的药瓶残余,下图为小女孩的亲人,小女孩的爸爸被警察用鞭子抽出一道血痕,叔叔的衣服被撕烂。小女孩叫李阳,今年才十四岁,在中加双语学校念初中,她的爷爷因为肠癌才出院,结果昨天听到孙女死亡的噩耗现在在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里躺着,政府直说赔偿二十万。 而且这个人就是我的同学,她好可怜

回答2:

按法律程序走,应当会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的,但确定比较繁琐。

回答3:

不清楚,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