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对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制度、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等都进行了相应的完善, 律师辩护权得到了进一步扩张, 在证据制度中,明确规定了非法言词和实物证据的排除标准及操作程序,明确了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情形,警察出庭作证,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及其例外,对拒不作证的人的制裁,以及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时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