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为一样吗?

2024-11-24 21: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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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差不多
婚前同居对女人的六大伤害

 如今,人流低龄化趋势明显,调查显示,接受人流的25岁以下女性约占50%,65%为未婚女性,54.3%是因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导致意外怀孕,反复人流者高达50%。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人工流产至少1300万,不包括1000万药物流产和在未注册私人诊所做的人流数字,位居世界第一。在中国,人流在计划生育背景下,是合法和随意的。而且,对单身女子来说,怀孕后做流产手术几乎是唯一的出路。
  通常我们会看到人流手术室门口等待手术的女子排起长队,这些穿着时尚的女孩,站在候诊厅时都是一脸惶惶不安,许多女孩缺乏科学避孕常识,并没有意识到人流的危害性,多次人流的女孩一定程度上将流产视为避孕措施。人流手术要求必须有人陪同,陪护可能是男朋友、好友或家人。好友比较多,因为那一刻的男朋友们往往显得怯懦、害羞,而家人大多并不知情。平均来说,一次人流手术算上术前检查、手术费以及术后用药大概要1000块钱左右,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这对未婚女孩来说,在精神、身体和金钱上都是不小的代价。
  一般第一次接受人流手术的女孩,并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内心充满恐惧;需要接受第二次甚至更多次人流手术的,则担心影响以后的生育。
  人流分为药流、传统人流、无痛人流和引产,药流只能在怀孕6周内,传统人流和无痛人流都是借助机械将婴儿从体内吸出,区别在于后者打麻醉剂,手术过程中患者感觉不到痛苦,引产是12周以上的婴儿的流产。
  还有一位16岁的女孩,因为感染艾滋病,医生护士从头到脚穿着全身防护武装为她手术。医生问她怎么传染到艾滋病的,她回答,“14岁时交了现男友,我只有他一个男人,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传染我的。我第一次做人流时,才知道自己有梅毒,男友后来也检查了,他说他没事,不会传染。”
  中国人口协会发起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在就诊的女性不孕患者中,25至30岁人数最多。导致不孕不育症的主要因素中,“人工流产引起炎症导致输卵管堵塞,从而阻碍卵子和精子结合”排在首位。
  在城市的居民楼里,总会看到许许多多的未婚男女同租一屋檐下并同挤一张床,房东以及周围邻居似乎对这种风景看多了,也自然就变得麻木了。
  前几天去健身房,刚好碰上前台服务员和她姐妹淘打着电话,讨论的就是婚前怀孕以及彩礼没谈拢,而导致婚礼受阻的尴尬事儿。最刺耳的一句话就是‘大不了你去人流’,电话那头说‘我已经人流两次了’,这边的回答是‘人家有的女生人流七八次都没事’。
  而在不久前,兰州市一位17岁少女圆圆(化名)瞒着家人与男友交往并偷食禁果怀有身孕,直到在自家卫生间内自然分娩。因害怕遭家长责骂,她竟将刚刚坠地的孩子抛出了窗外。近日,圆圆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其实,我曾无数次在生活中对那些未婚同居的男女有过质疑,他们被我过于直接的二半吊子质疑也赶紧低头认错,却不能阻止他们继续同居的行为。面对他们草率的同居,草率的怀孕,草率的人流,我真心希望所有同居男女最终都能成为夫妻,但现实生活中,同居男女的爱情就真的都能最终走到最后吗?
  据一项数据调查,未婚男女在订婚后同居,九成以上最终能牵手婚姻,而没订婚的同居男女,最终牵手婚姻的不足五成。由此可见,婚前同居需要时机的掌控,而不是冲动。
  也有一些传统男女,因为循规蹈矩,将自己最美好的第一次坚守到了洞房花烛夜,才发现某一方有身体缺陷。个人觉得这种事情不应该和婚前同居扯上关系,而是婚前需要履行身体体检过程,只是很多人把婚前体检当成了一个‘走过场’的形式,才导致了婚姻悲剧。
  也有一些女性,会遭到深爱男子的情感威胁,如果不同居,爱情玩完,在此状况下,有些女子因为不舍爱情,被动的婚前同居。这种做法更是错误,因为每个聪明的女子都要明白,如果男人以不婚前同居为分手理由,这样的男人压根就不值得你托付终身,狠心的失去,换来的或许是一时的痛苦,但绝对不会留下终身痛苦。
  那么婚前同居,一旦新娘不是你,会带来怎样的伤害呢?
  一、身体上的伤害。
  女人最重要的不是处女膜,而是能不能怀孕。婚前同居,意味着会意外怀孕,怀孕后,因为没有合法婚姻做保证,无辜的孩子只能选择流产,频频的流产,首先要承受手术台上的疼痛,其次可能因为人流的手术不成功导致终身不孕。也有一些未婚男女是因为父母棒打鸳鸯,上演生米做成熟饭,关键是有这个决定之前,先做好不要彩礼、不要排场的结婚仪式的准备。也有一些女人是等到发现怀孕了,才急催着结婚,在此节骨眼上,未来婆婆往往会看重你急嫁的心态,从而在彩礼等方面对你打压。
  二、情感上的伤害。
  尽管说现在很多女人对婚前同居这件事很是看得开,但我依然相信,绝大多数未婚女子在选择同居对象的时候,肯定是以真爱或者奔婚姻为前提的,一旦在同居并有了人流经历之后再被无情抛弃,这对女人在情感上会带来很大的伤害,甚至有更多猥琐男,在听到同居女生说出怀孕的消息之后,突然人间蒸发,这时的女子是多么的无助,怀孕的消息不敢给父母讲,也没脸对朋友说,最终一个人奔向医院,走向手术台,此情此景,想问的是,做为一个女人,有必要这样去作践自己吗?
  三、名誉上的伤害。
  关于一次浪漫的同居,你的朋友、同事以及对方的朋友、同事肯定会知道这件事,一旦同居无果,在面对新的恋情时,其实你的名誉已经在受到损害,再遇到一些没安好心的朋友在背后鼓捣几句风凉话或者给你穿小鞋,重新来过的爱情会顺利进展吗?然而,生活就是如此,自己做过的事情,就要自己承担,我们管不住别人的嘴,但我们绝对能管住自己的行为,如果没有婚前同居,势必别人就会带着有色眼镜对你进行不客观的评价。
  四、爱情观的伤害。
  在恋爱阶段,往往用情至深却最终没能换来婚姻的男女,往往在恋情失败的许多年里,都会对爱情产生恐惧和迷茫,从而将自己逐步沦为剩男女,除非到了非结婚不可的年龄,才会草草的给自己找个另一半,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为了结婚而结婚,但是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为此,我们需要讨论一下何为用情至深,及在情感和性生活上的全身心投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婚前同居,只是单纯的爱情投资,受到的伤害将减少一半,也就是说疗伤的时间也将缩短一半。
  五、人生观的伤害。
  爱情受挫的悲观情绪往往会表现在工作上,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上班没精打采或者上班走神,要记住,所有的领导都待见有工作能力的员工,你的精神萎靡换来的只能是不再被重用甚至被开除。此刻,就容易深陷情感和工作的双重打击,从而感觉周围的人都是无情的主,从而导致你悲观情绪的产生,有的人甚至会衍生出轻生念头。
  六、弃婴儿的伤害。
  有两成以上的未婚女子,在发现自己怀孕之后,会想过把孩子生下来,也有八成未婚女子会选择人流,对于后者,本身就是在伤及一个还没成形的生命体,而对于前者,往往会在孩子生下后,又不知该如何面对父母、不知该如何面对世俗,通常会将孩子送人或者采取极端行为将孩子亲手毁掉,相信这些堕胎或毁掉孩子的行为,终会成为一个女人一生的愧疚,行为过于极端,甚至会把自己送向犯罪的道路。
  有句俗套的话是这样描述男女之间的情感的:情很感人,情也能伤人。希望所有未婚男女都不要在婚前猴急同居。

回答2:

两者有很大区别,先说婚前性行为,顾名思义,就是在婚前发生性行为,这不是特指和结婚对象,而是你在结婚之前和某一人发生了性行为。婚前同居即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以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双方是以可能的结婚为目标,类似“试婚”概念。但这个概念比“同居”、“未婚同居”、“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等概念更温和、更中性,因此比较受同居者,尤其是承担较多道德压力的女方欢迎。

有两点需要提醒有意同居之人的注意:
第一,目前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试婚,婚姻真的能试验吗?事实是,同居跟结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状态,婚姻是试不出来的。要么顺理成章地结婚,要么凄凄惨惨地分手。事实表明,后一种的可能性要更大。

回答3:

有区别的吧,同居基本就是朝九晚五的始终在一起,和婚姻生活比起来,估计缺少的就是家务、彼此的亲属、孩子、和一大堆的账单!
婚前性行为基本就是不在一起住,经济也未必是共享的,有的只是建立在恋爱或者其他关系基础上的性行为而已!

回答4:

差不多一个意思吧,同居就是在一起生活,不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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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婚前同居可以避免一定的婚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