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如何确定计算基数

2024-11-23 1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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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按计提的“应付工资”总额计算提取福利费。也就是扣除五险一金前的工资。包括各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等。 

分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计算职工福利费时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计算职工福利费时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福利费(employee services and benefits)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4、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拓展资料

关于职工福利费的构成:

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3、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回答2: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现在企业在年底会根据企业当年的效益情况匡算年度绩效花红(成本已经列支,但没有发放),根据目前大连市规定,该部分花红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支付出去,则允许在税前列支,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那么本年在计算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时是否也是按照成本列支数做为计算基数?  【解答】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计算职工福利费时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2、根据《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9]18号)规定,对你单位按规范的工资分配制度规定,确属应计入并已计入到当期成本费用的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相关联的工资薪金,在汇算清缴期内发放的,可在所属年度税前扣除。如果你单位工资薪金的提取,以减少或逃避当期税款为目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允许在提取年度税前扣除。你单位符合上述规定发放的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等相关联的工资薪金,可以作为所属年度职工福利费计算基数。

回答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计算职工福利费时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放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employee services and benefits)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3、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