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上述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上述费用。 B 、报销手续 (1) 无偿献血者本人凭《无偿献血证》、本人身份证(配偶和直系亲属增带居民户口薄),以及医院用血收据,到采血地献血办公室或血站办理报销手续。 (2)经献血办公室或血站审核无误后,在《无偿献血证》和医院的正式收据上加盖付讫章退还本人。凭收款单据付款,并造册记账。 ③各医疗单位对无偿献血的公民及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时,照常按国家规定价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