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公诉活动的核心内容,检查起诉是提起公诉的准备和基础,不起诉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使诉讼活动终止的决定,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则是提起公诉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的延伸。 受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移送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涉外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对侦查、审判及死刑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对二审、再审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卷宗审查、纠正违法、提起抗诉等形式依法实施监督,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刑事法律、法令、政策,接受上级检察院领导,并领导下级院的业务活动。协调上下级之间、检察与公安、法院之间的业务矛盾。不断提高本部门队伍素质,保证检察纪律的贯彻落实,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 实习生一般安排做一些辅助工作,比如复印案卷材料,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制作起诉书、案件审查报告,移送案卷到法院受理,在检察官主持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或对受害人、证人的询问的记录工作,协助检察官准备出庭的公诉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