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分类,越详细越好

2024-11-23 22: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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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公文的分类

  根据形成的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通用公文,指各类各级机关普遍使用的文件,如请示、报告、函等;专用公文,指在一定专业机关和业务范围内专门使用的文件,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文件、会计文件等。

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序,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

制发公文的机关根据行文方向,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文件等。

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二、通用公文的文种

文种,又称公文的名称,用以表明公文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作者职能权限以及制发公文的目的要求等。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并为公文的撰写、处理提供便利。

我国行政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主要有:

  (1)规范性文件: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2)领导指导性文件:命令(令)、决定、指示、批复、通知、通报。

(3)公布性文件:公告、通知。

(4)陈述呈请性文件: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

(5)商洽性文件:函。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

中国共产党机关的通用公文文种主要有:

(1)规范性文件:条例、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批复。

(3)公布性文件:公报。

(4)陈述呈请性文件:报告、请示。

(5)商洽性文件:函。

(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

回答2:

公文种类


  批示是上级领导机关用于转发或批转下级机关的工作报告、建议时所使用的应用文体。批示与批复不能混用。批示虽具批复作用,但其发送对象较广泛,一般要带附件。通常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与日期等部分组成。标题有的带“批示”,有的不带。正文首先引叙来的请示事项,作为批示的依据。然后针对来文提出下级机关应当如何贯彻执行的方法和措施。
  各级党政机关的负责同志对于各种文件、报告、情况反映等提出自己的意见、要求,通常也称为“批示”,也作为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依据。但这类“批示”不是一个文种,也没有格式要求,应用时比较灵活。


  一、概说
  是指国家大会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本届大会提出,并请求大会予以审议的文书。
  议案一般涉及重大问题,具有建议性、可行性特点。《宪法》第7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二、写法
  全文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组成。正文包括提出议案的案由、案据和方案三部分。议案撰写要目的明确,理由充分,文字简洁,忌用命令口气。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议案涉及重大问题并且有一定的呈文程序,建议适用范围较广,事无巨细,均可提出建议。



  一、概说
  通告是属于周知性的文种之一,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人民群众、机关团体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的事项的文件。通告与布告、公告都同属于周知性公文,但它们之间相比还有其特点。通告所宣告的事项多属于专业性或业务性的,多涉及公安、交通、金融方面,而布告内容广泛得多,涉及面较广;公告为重大事项的发布。通告适用的范围,不仅仅限于上级对下级,不相隶属的单位也可使用。它有具体范围和时限性。通告发布的形式较多,可登报,可广播,可张贴。布告以张贴为主,公告多广播、登报。
  二、种类
  通告从内容上分类,一类为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法规性通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一类为针对某一项工作或专门问题发布的通告。从通告的效用上分,又可分为制约性通告和周知性通告。前者属于在一定范围内,为保证某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某项活动的进行,而发布的规定性措施。

回答3:

第六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回答4:

公文的分类与各类公文的内涵
  (1)通用公文与专用公文。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即通常所说的按公文形成和使用范围)分成:①通用公文是各类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使用的文件,如请示、报告、函等;②专用公文是在一定专业机关、部门和业务范围内专门使用的文件,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会议文件、军事文件等。
  (2)对外公开文件、限国内公开文件、内部使用文件、秘密文件、机密文件、绝密文件。这是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国家秘密程度划分的。对外公开文件,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可以直接对国内外公开发布;限国内公开文件,内容虽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其内容不宜或不必向国外公布;内部使用文件,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宜对社会公开,只限在本系统或本机关内部使用;秘密文件,其内容含有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利益遭受损害;机密文件,是指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绝密文件,是指内容含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3)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这是公文制发机关根据行文方向而划分的。上行文,指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领导、指导机关报送的公文;平行文,是指向同一组织系统的同级机关或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的公文;下行文,向所属被领导、指导的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
  (4)规范性文件、领导指导性文件、公布性文件、陈述呈请性文件、商洽性文件、证明性文件。这是根据公文的性质和作用所划分的。规范性文件指强制性推行的,用以规定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等;领导指导性文件是指领导机关制发的用于颁布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指导、布置工作,阐明领导指导原则的文件;公布性文件是指直接向国内外公开发布的文件;陈述呈请性文件指用于汇报工作,陈述情况,提出建议,请求指示或请求批准的文件;商洽性文件是指探讨、协商一般事项的文件;证明性文件是指对某组织或个人的使命、身份、经历或某事件提供证据和对有关各方面权利、义务、责任作出规定的文件。
  (5)平件、急件、特急件。这是依据对处理时限的要求划分的。平件是指没有特殊时间要求,按常规处理的文件;急件是指因为内容重要、紧急而需要优先传递处理的文件;特急件是指内容非常重要并特别紧急,需立即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文件。
  (6)收文、发文。这是机关内部根据文件来源划分的。收文指本机关收到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发文是指本机关制作发往外部的文件,本机关制成只供内部使用的文件也称发文。

  二、通用公文的文种及其适用范围
  文种,也叫做公文名称,是用来表明公文的性质、适用范围、作者职能权限及制发公文目的要求的。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不但为公文撰写、处理提供便利,而且有利于维护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我国行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种有:
  1.规范性文件
  (1)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2)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3)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4)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2.领导指导性文件
  (1)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2)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3)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4)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5)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公布性文件
  (1)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2)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陈述呈请性文件
  (1)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同级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2)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3)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4)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5.商洽性文件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国家机构、政党的重要会议纪要,在需要对外公开报道时,以“会议公报”公布。

回答5:

1、从公文的性质分
党内有党内公文、行政公文、社会团体公文及各企事业单位公文等。
2、从公文的来源分
公文可以分收文和发文两类,收文是外机关发送到本机关来的文件。如上级机关发来的指示、通知;下级机关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发文是由本机关制发的文件。一部分是发给需要用它进行工作联系的外机关,一部分是下发给本机关内部使用的。
3、从公文的行文方向分
公文可以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它所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发送的的文件,例如请示、报告。下行文是指领导机关对下属机关的发文,例如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等。平行文是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来往文件,例如公函。
4、从公文发送与处理的时间分
有特急件、急件、平件三类。特急件指内容特别紧急,必须随时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文件,急件指内容紧急,必须打破工作常规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文件;平件指无特殊的时间要求,可按工作常规传递处理的文件。
5、从公文的内容的机密程度分
公文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和普通公文。绝密公文指含有最重要的国家机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公文;机密公文是指含有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普通公文是指可以向人民群众公开发布或在机关组织内部使用的公文。划分秘密等级要准确,划分过宽,容易失密;划分过严,会妨碍工作的开展。

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六种。
1)命令(令);
2)议案;
3)决定;
4)指示;
5)公告;
6)通告;
7)通知;
8)通报;
9)报告;
10)请示;
11)批复;
12)函;
13)会议纪要;
14)公报;
15)条例;
16)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