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咨询

2025-01-26 17:45:0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1、如果你有足够的实力,及足够的精力和耐心,对方来一次,你可以满足一次;如若不然,请你先明确拒绝。
2、拒绝不是完全的拒绝,你可以告诉对方:如果有足够的医学科学证据,证明你现在的皮肤病与当年被狗咬有关,且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你愿意承担对方的损失。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请对方不要骚扰你!如若不然,你可以直接报警!
3、你与对方之间,是纯粹的民事侵权纠纷:属于因你对所属的宠物管理不当,造成他人身体损害。你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因他人身体损害所应承担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关于这一些,想来你们之间已经达成了相应的默契或协议。
现在对方以皮肤病为由来找你,对方必须证明,此皮肤病与彼被咬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这样的证明必须是权威的,在科学上是成立的。现在,这一切只不过是对方自己的想像而已。
4、现在,你完全可以以静制动。你现在答应的结果,与退一万步,你官司输了的结果是一样的。打官司,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光嘴巴喊是没用的。
以我个人的常识判断,对方的皮肤病与其被狗咬之间,应该是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而这种关系的成立与否,是你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这是你以静制动的理由。
当然,你现在也可以与对方调解,看看对方的条件,如果以你能接受的方式结束此事,也是少了你一个烦恼,有时花钱买平安也是值的。(如果达成协议,要注意你的责任认定,不能以对方的皮肤病是你的狗造成的结论为前提)
建议:1、你告诉对方,请拿出科学证据,以便你可以承担责任,否则,再骚扰就报警!
2、愿意以人道主义精神,给对方适应的补偿;
3、不是不愿承担责任,而是这个责任必须有依据。否则就是无责担责,告诉对方,其实你也十分希望对方走诉讼程序,以便能明确责任。

回答2:

让他去告吧。
理由如下
1.侵权损害赔偿法中规定:侵权行为,结果,损害,因果关系都是被害人举证的。没有证据就败诉。而且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1时效是一年。在起诉的时候可以以诉讼失效经过为由要求法院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2,而且如果对方主张诉讼时效不经过的话,也得证明现在的病情是因为当时的情况所致.也就是说现在的皮肤病是因为3年前的狗咬所致。证明不了的话法院也是会驳回。你觉得要证明这些问题应该很难认定吧。
3.退一步,从情理的角度考虑,如果证明不了的话你是不是也可以说他现在的伤不是你的狗咬的。谁知道是谁家狗咬的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望采纳。

回答3:

你好,因为并没有流血,所以感染的可能性不大。再说,即使是咬破了,被野狗咬不打疫苗感染的可能性也不过30%,再说你是被家狗,还没有咬破,还打了疫苗,可以肯定没有感染病毒,如果他在这样,你可以主动把他告上法庭,他已经触犯了法律。他如果告你,你就让他告,然后可以去医院鉴定病情。法律参考如下:
骚扰达到严重程度,可能涉嫌诽谤罪、侮辱罪等,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附:相关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4:

第一,他之后出现的情况与你的狗咬他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在诉讼过程中是他举证的范围,你不用举证。
第二,如果他一直骚扰你可以去派出所报警,这涉嫌寻衅滋事。
第三,他去你单位或者邻居闹,你可以去法院控告对方涉嫌侵犯你的名誉权。

回答5: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一般人身侵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此,3年前发生并已经处理的“狗咬人”的侵害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此您不必担心,法院不会受理。
其次,就算法院受理,对方也无法取证。第一,现在的病症是否又狗致害,这个虽然医生可以做出鉴定。但是,在三年期间谁又能保证对方只被狗咬了一次。况且一般皮肤病又怎么能跟狗咬人发生直接的联系呢。在法律上是无法举证形成证据链的。
最后,可以不予理会,如果对方继续无理取闹。可以采取措施,例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告他寻衅滋事,或者恶意诽谤、骚扰等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方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拘留或者罚款。
希望能帮到您!

回答6:

可以让他告你,因为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病与被狗咬有因果关系。
不用管他,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