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手续比较简单,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上述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到注销户口的话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去派出所,工作人员是要经过审核,确认之后就可以注销掉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注销
如果是火化的,带火化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去办理注销。通常此时还要加一个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证明。
如果不是火化的,则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一个证明,再带证明去公安开证明,然后再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办理户籍注销。
去派出所注销,并且带上所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