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看病能报销。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1.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大学生医保证》在住院期间暂时由医院医保办保管,办完出院手续后,医院医保办负责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医保证》首页的统筹支付单,并将《大学生医保证》还予本人。
2.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3.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
费用支付标准:门诊治疗慢性病费用按照年度结算。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4.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费用支付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
5.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的明确划分,最重要是让大学生在自主缴费的时候做到“心中有数”,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医疗保障的项目进行“投资”,减轻自身不必要费用负担;其次,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的明确划分对于高校而言,也减轻他们的压力。高校不需要统一要求学生缴纳一定的费用,免去了收取费用和学生抱怨缴纳费用过高的麻烦,以及后期学生声称不知费用去向的误解等。
在校大学生看病可以报销。
多数高校里计划内招收的大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扩招生则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方案最终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得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
大学生医保参保范围: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大学生医保的报销: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前提是参加了学校经办的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一般在看病时就直接报销了,也有在年终(毕业)时统一报销的。
拓展资料:
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规定:为了规范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管理行为,根据《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参保大学生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享受最高限额为300元的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5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二、我校参保学生门诊医疗定点在我校医院(一级医疗机构)。
三、参保学生必须持本人医保卡方可在校医院就医。不得套用或借用医保卡;一旦发现将按医保规定停止医保待遇,并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罚。
四、门诊基金只用于支付门诊疾病的诊疗费用。
报销门诊时,需要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病例(校医院转诊意见、盖章)、就诊医院的病历、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等,在学校报销。 住院报销注意几点:市一、二甲及专科医院直接用医保卡办理住院;三甲医院或者外地住院,需自行垫付后,把报销材料交给学校再报销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 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3、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处理: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通过我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