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业法,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指定或同意。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非法。司法实践中,无业主委员会的,1/3以上业主缴费也可被为1/3业主同意,如2/3不反对也可被视为全体同意。有业主委员会的,如业主委员会同意即视为全体业主同意。
你们的问题可以请地方政府解决,或者诉诸人民法院.不过看你介绍的,你欠费哪是你违约在先.小区的物业由你们所住的户推荐产生也可以.
你们的小区是否有主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