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那么所欠债务由双方来偿还吗?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是否也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希望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2024-11-23 15: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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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借来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则需要双方共同偿还,比如用于买车、买房、日常生活等;如果是一方用于自己的目的则另一方无任何义务偿还,比如借来赌、生意亏损、担保等。另外若借债人在离婚时无自主能力,如残疾、生病等,则需双方协调。

回答2:

法律上,你的不知情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也要连带偿还,但是你可以再向你配偶追偿。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理解上有积极和消极2部分:积极的就是房产,存款等正数显示的;消极的就是债务了。

回答3: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形下的债务由个人承担。在另一方不知情下借的 除非能证明这钱借来了花在夫妻共同生活中 换句通俗的话只要证明钱是为了这个家用掉了就该共同偿还。否则你不用管

回答4:

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双方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