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方法要债最好

2024-12-14 1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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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讨债最好的方法是: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二、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八、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

十、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

以上十个方法,由于具体内容较多,请具体查阅讨债。

扩展资料:

讨债,指主要为委托人或机构如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进行讨债活动。即为讨债公司,另一个较为文雅的称呼为帐务催收、信用管理、资产管理公司等,台湾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讨债的服务。

这些活动不一定是合法进行的;但由于举证困难及政府无意监管或监督不力等原因,因此,这些机构仍然存在,而且还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现。

讨债其他方式:

方法之一:以毒攻毒法

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

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

方法之二:“易货”置换法

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

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

方法之三:借刀“杀鸡”法

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和欠债人熟悉的人,当然,此人必须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围绕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欠债人罗列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

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万不能被人发觉你是指桑骂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之四:动用武器法

对付那些“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讨债

回答2:

不知楼主的债是自己的还是企业的。如果是企业可以 现在“杨白劳”比“黄世仁”凶得多,对此我深有体会,要债方法,我看有三:
1、通过去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2、派公司员工去欠债的公司“上班”,不给钱不走人;
3、现在社会上有“要债公司”,委托他们去要。
祝你们顺利要回钱来! 如果是个人之间的。直接就说你没有钱用了,私人债务一般是由欠款方签字生效的欠条作为追讨证据。注意:欠条的法律效力一般是两年,如果两年内没有证据表明对欠款人进行过崔讨,那么欠条将会失去法律效力。

回答3:

阴招不如阳招,看我如何轻松要债
说到讨债,人人都会想起《白毛女》中的少东家来。基于逼债所造成的这种人命关天的严重后果,人们对逼债一方总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的。所以,如果在讨债中阴招用得太多的话,即使最终能够把债讨回来,却最终也往往会破坏双方间的关系。这里有一个假想定律,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当一个谈判专家去与绑匪对话时,即使谈判专家有机会一枪击毙绑匪的话,专家也是绝对不会击毙他的。原因并不在于是否能够一枪击毙他,原因在于这样的做法会给人们形成一种警察谈判是假、借此找机会击毙绑匪是真的印象。而一旦在社会上形成了这种印象之后,就会给日后的谈判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样道理,如果我们在讨债问题上过多地使用阴招的话,那么,即使债能够讨回来的话,也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不利于我们自身的氛围。有句话叫同病相怜,当我们用阴险的招数对待其中一个代理商时,其他代理商就会有种被当作小鸡看我们杀猴的感觉,他们中多数人,会因此而担心我们日后也是否会用同样的阴招去对待他们。而一旦当他们有了这种感觉后,我们再要动员他们与我们真诚地合作,就难上加难了。所以,我的观点,除非万不得已,一般情况下,这类阴招还是尽量不要用的好,毕竟,后患无穷呀。
我讨债,喜欢用阳招。这是我有一次去饭店吃饭时想出来的办法。
有一次,我与一同事出差在外,住在一小宾馆内。为了方便起见,我俩就存了一笔钱在他们柜上,而吃饭也基本上在他们的餐厅里吃。每餐都是记帐,每过三天对一对帐。那家小宾馆的老板娘很有促销的办法,她规定,凡是一顿消费满50元,就奖励一道菜,而这道菜你可以寄存。有好几次,我俩都点了足够的菜了,可一看,已经价值45元左右了,于是,赶紧又补点一道菜,这样,就一下子满50元菜金了,就又可以白送一道8-10元的菜了。
从这事上,我想明白一件事,讨债呀,还远不如用奖励政策诱惑代理商们主动汇款的好。毕竟,你用狠招与阴招都只能解决一时的事,而只有建立健全的机制,才能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老板在我的协助下,建立了现金结算奖励制度、货款回笼奖励制度、年终考评制度等。比如,每到年底时,我们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代理商都会主动积极地大笔大笔地给我们汇款,为啥?原来,他们的年终奖金,是与他们全年的汇款额相关联的。我们在分配年终奖时,把资金回笼比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来考核。而次年的支持力度,也与上年的资金回笼情况相关联,所以,代理商们无不抢着汇款来了。所以,要真正解决讨债问题,还是需要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销售管理体系着手去解决。毕竟,对于代理商们来说,通过政策得到的年终奖金,是合法的收入;而债欠得再怎么多,也终究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财富,最终毕竟是要还公司的。所以,当有了捞钱的阳光大道时,多数人是会选择走阳光大道的。
我认为,凡是到了年关就为讨债头痛的公司,都是不合格的公司。因为他们没有为代理商提供发财的阳光大道,没有一套让代理商合法地得到奖金的好办法,所以,他们的代理商才不得不走小路谋私利去了。而真正合格的公司,都肯定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的。
结论:阴招不如阳招,要彻底解决好讨债难问题,还是从建设管理体系着手吧。让代理商们主动积极地把钱汇进来,这才是好的讨债办法呀。

回答4:

这个是必须支持你的,因为不复杂啊,换成我,我直接全天候直接不停这个只能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身,没有太好的办法,毕竟也不能再过分了有什么事情可以和平解决,没必要增加仇恨,两个人谈谈心,把话说开了什么事情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