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政府可以采购工程。
2、招标人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
4、采购范围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注意这个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范围:
(1)采购主体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采购资金
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采购
摇号箱内粘乒乓球!罚款2万、一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此次工程采购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以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供应商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
而政府采购作为一项本意为加强廉政建设的公共财政制度,此次在资格预审抽签环节中被爆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作弊行为也昭示:部分环节的低透明性容易为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提供可乘之机,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
1、随机抽取在资格预审中公平吗?
在政府采购领域,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最初仅用在邀请招标方式中选择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来慢慢扩展至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的资格预审。此次“摇号乒乓球上紧贴双面胶”事件,便发生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中。
在竞争性谈判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既允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也支持采购方直接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但由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往往分类笼统,随机抽取仅能满足通用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因此,实践中出现了将发布公告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做法:在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后,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随机抽取进入谈判环节。
而随机抽取作为意在探索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权力寻租、拿标受贿等问题的创新方式,唯有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机会均等,方能实现自身的科学性。正如四川省财政厅于6月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所强调,为保证资格预审制度下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的公平公正,一方面宜采取普遍公认的随机抽取方式,不宜采取信封抽取、编号随机抽签等容易舞弊的抽取方式;另一方面宜实行电子化、自动化的随机抽取,不宜人工抽取。
事实上,已有地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随机方式作出了更严苛的规定。如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明确: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而是否要推广取缔随机抽取,还有待实践检验。
2、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何以成为廉洁风险重灾区?
在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可谓腐败高发地。以“摇号乒乓球上紧贴双面胶”事件为例,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存在以下典型薄弱环节:
从采购方式看,政府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类。相对于非招标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采购中的公开招标方式具有更大程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通常被认为是政府采购防治腐败的有效采购方式。在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中,宜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从信息公开看,此次事件中代理机构要求到场的公司交完资料及签到后必须马上离场,这为暗箱操作留出了空间。而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所规定,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从代理机构看,代理机构并不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其与供应商甚至是采购人相互勾结、作为某一方利益代言人非法操作的现象时常存在。在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中,一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作用,另一方面应强化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与事后惩处。
3、政府采购廉洁风险防控初探
政府采购反腐败不仅在于事后惩处,更在于平衡好三方主体的责任、权力、利益,建立起防腐败长效机制。
首先,应通过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健全廉洁风险管理体系。如围绕信息公开,财政部先后颁布的《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都有利于加快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建设。
其次,应通过健全内外联动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应强化来自监察和审计部门以及公众的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应优化内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另外,应积极应用经济手段实现廉洁风险管理。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便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提供了经济制约。
不难发现,奉行“形式公平”的随机抽取法仍给廉洁风险留下了空间。在工程投资不大、工期较短、工程内容比较单一、有详细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能够准确计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法所带来的风险与收益还算平衡。在此范畴之外,各地还是应该积极创新,为政府采购创造更加公平的形式与环境。
看资金性质,是否是财政资金或自筹资金但需要财政资金还款。
这属于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范畴。
看项目金额大小,根据最新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达到400万就需要执行招标投标法。
综述:根据我的从业经验判断,你这个项目大概率是政府采购工程。只不过如果金额超过400万的话就需要执行招标投标法,如果没有超过就执行政府采购法。
另外,你这个是水电站改造,如果金额超400万,监管部门应该是水利局吧,招标投标法里面有水利方面的单独法规,你可以去找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政府可以采购工程。
2、招标人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
4、采购范围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注意这个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因为有土建、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所以应该属于工程招标范畴。
一、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范围,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需要招标的,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
二、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标准和规模:
(一)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施工造价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下同)以上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
(二)装修装饰、维修、改造项目,设备安装、计算机网络布线项目,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
(三)园林绿化、临时建(构)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上的。
(四)工程建设项目货物(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
(五)施工监理项目监理费20万元以上的。
(六)建设工程咨询、勘察、劳务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上的。
(七)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凡符合下列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必须实行招标:
1、重点建设工程、城镇公共建筑、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
2、住宅(含商品住宅),单位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
3、居住小区和工业小区,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
4、市政、交通、能源、水利水电、供电、供水、环保、通信、电讯、广播电视等工程项目设计费(按2002年版国家规定收费计费标准)20万元以上的。
不至你这项目规模,具体情况,自己对照一下,希望能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