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UCP600第16条有规定,即便是呈递给我们的单据与信用证不符,我仍将不符单据交给开证行,以获得开证行的核准和付款.+一旦收到付款行的款项,我们按照你们在交单面函上的指示,扣减费用之后,汇付货款.+绝不允许任何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将第二受益人的单据和汇票直接寄给开证行要求付款, 由此而造成第一受益人无法替换单据和汇票,应由该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承担责任,并赔偿对受损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