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从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在离婚时,最好由夫妻两人达成债务分配协议。
如果你老婆借钱是用于看病,而不是用于其它你不知道的开支,将来离婚时,属于共同的债务,你确实要承担一半的费用。
他借钱后看病,需要出具医院的收费凭证,如果没有,你完全可以不接受。
现在,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你老婆坑的,你不是担保人也不是负责人!不会对你产生硬性,离婚的话财产按你们夫妻自行调解分配!他不回来你可以与她分居两年后直接向法院单方面提出离婚,就算他不回来签字也可以!不过我建议你还是查清楚的好,看在夫妻的情分上不用每一件事情都做得那么绝情
两夫妻 在另一方不之情的情况下所欠下的债务 不知情的一方可以不予偿还 如果他们是故意的 你还可以告其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