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如果是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可以与其会见。对于非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是无法与刑事拘留的人员会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刑事拘留不只十五天,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要判刑,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要确定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会按照行政处罚通知书的处罚来执行
如果是刑事拘留,家属是不能看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