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借给无证者驾驶车祸致人死亡,驾驶者负主要责任,车主服连带责任。
因为驾驶人驾驶车辆导致事故,所以必须负责赔偿。因为无证驾驶,公安交警也会追究无证驾驶的责任。车主将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开车,有过错,不仅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被追究借车给无驾驶证的人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用或租赁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借用人或租赁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或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出借人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借或出租的机动车有安全缺陷,因该安全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借用人或租赁人没有驾驶资质、酒后要求驾驶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它依当时情形借用人或租赁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