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属于事业单位
司法部于1991年4月1日颁布了《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等重要公证规章,使公证机构的性质步入一个稳定期。在《公证暂行条例》的第3条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再一次以法规的方式确定了公证处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将公证处纳入国家行政机关序列。从而也就决定了公证处的公证员甚至包括其他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身份,依照干部管理规定任免。现阶段,公证机构存在着行政机关、事业体制、合作制三种性质的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