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伤害…伤残鉴定等级的标准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啊

请知道的朋友帮帮忙给我说说好吗…谢谢
2024-11-25 02: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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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要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10级 0.1 X 20 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网上有公布具体数字) 9级 0.2 X 20 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网上有公布具体数字) 8级 0.3 X 20 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网上有公布具体数字) 7级 0.4 X 20 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网上有公布具体数字) 1级 1.0X 20 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网上有公布具体数字)

回答2:

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一级为100%,没少一级赔偿系数少1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