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2025-01-03 17:32:1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涉嫌防卫过当了。

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是指法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行为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法益人已被制服,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了侵害能力,不法侵害人已经自动中止了不法侵害,不法侵害人已经逃离现场,不法侵害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并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结果,等等。不过,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换言之,被当场发现并同时受到追捕的财产性违法犯罪的侵害行为,一直延续到不法侵害人将其所取得的财物藏匿至安全场所为止;在此之前,追捕者可以使用强力将财物取回。”

例如,抢劫犯使用暴力劫得财物,抢劫罪虽已既遂,但在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回答2: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3:

不属于。
长当防卫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也就是说必须在犯罪进行中才能实施。
你的陈述中有“抢劫之后”一词,说明犯罪已经结束。此时不再适用正当防卫

回答4:

不属于正当防卫,就像楼上说的必须在犯罪进行中才能实施。
但是这个不属于犯罪。如果是别的出租车发现了他抢劫,伤害别人逃离后,都可以开车撞之,将其制服,并报案。
而这个受害者主动采取了对坏人的抓捕措施,不属于故意伤害罪。
建议去查下法律有关出租车有这样的政策,不属于犯罪。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出租车司机撞人后有没有马上报案。有没有毁坏证据破坏现场,如果有的话应该拿出证据就可以了。不然法官没有办法给罪犯定罪的证据下定义。

这个应该是正确的

回答5:

乙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可为自救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