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u

2024-11-24 05: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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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了切实执行这一规定, 199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的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回答2:

你别犯傻了,快起诉到法院去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