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福利制度?

2024-11-21 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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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香港社会福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社会服务制度、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公房廉租制度。

1、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

香港民众享有的社会保障和救济种类,主要包括:

老年保障方面,政府公务员享有长俸或年积金、恩俸等。一些私营公司和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的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

在失业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时可领取;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亦可领年积金。

在工伤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工伤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职业病赔偿。

在医疗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疾病假期和医疗津贴。

在生育保障方面,女性雇员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

在福利方面,雇员主要享有有薪假期。政府公务员及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津贴、子女受教育津贴等。

在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厘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可获得包括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贴。

在灾害保障方面,灾民可享受现金援助和物资援助,包括丧葬补助、死亡补助、伤残补助受伤补助和临时补助、提供急需食品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和临时住所等。

在暴力及执法伤亡保障方面,凡遭受暴力罪行或因执法而意外伤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属,均可享受现金赔偿。

在交通意外伤亡保障方面,凡因交通意外伤亡的人土及死者家属,均可享有援助金。

2、社会服务制度。

香港民众所享有的社会福利的服务种类主要包括:

老年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日间护理中心、家务助理服务老年户外康乐巴士服务;

老年度假中心义务工作计划、老年义工计划、老年社区网络计划、老年卡计划、护理安老院、安老院、护养院;

老年宿舍、疗养院照顾补助金、临时居所、老年住房以及私营安老院等。在老年社区服务方面,全港有老年活动中心260多间;

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8间,老年家务助理队120多个。此外,高龄人士可享有高龄津贴。

残疾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展能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康复服务市场顾问、社区康复网络残疾幼儿照顾及训练、家居训练、社交及康乐服务、辅助医疗服务、住宿照顾、特别交通服务。

此外,伤残、弱智人士可享有伤残津贴、政府和志愿机构对他们还提供包括教育和训练职业康复、医疗、日间照顾等社会服务。

儿童服务:香港的儿童服务均统一由社会福利署负责,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保护儿童服务、监护儿童服务;

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寄养服务、领养服务、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等。

对残疾儿童设有“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和“特殊幼儿中心”。对缺乏正常家庭环境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则包括:

为儿童提供住宿服务社会福利署的“寄养服务课”及民间机构安排孤儿到认可的家庭进行寄养由社会福利署的“儿童领养课”审批领养儿童申请,并进行追踪监督。

此外,社会福利署还设有“保护儿童课”和“监护儿童事务课”负责由于父母离婚、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儿童保护和服务。

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是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所关注的重要群体,其目的在于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青年事务办事处、儿童及青年中心、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综合服务队以及为青少年举办的专项活动。

全港设有200多个青少年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指导、辅导和援助服务还为一些处境较为特殊的青少年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个案服务。

家庭服务。家庭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家务助理服务、家务指导服务、受虐待妇女住宿服务临床心理服务;

热线电话服务、家庭生活教育、体恤性住房安置、给予床位住客服务露宿者服务、家居照顾示范及资源中心、医务社会服务以及禁毒服务等。

3、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

教育保障。首先,香港推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香港法律规定:在政府为每一适龄学童提供学位条件下每一儿童的家长都承担其子女人学接受文化教育的义务。

从1971年开始,香港政府实行小学全部免费教育,1978年9月开始,又为所有小学毕业生提供初中学位;并在大部分官立及资助中学取消了初中各级的堂费及类似的费用,从而实现普及的初中教育。有的学校还提供学童交通车及免费午餐的服务。

其次,政府的财政预算把教育列为优先考虑的一个项目。教育经费自1975~2004年平均占财政预算的17%;

教育开支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平均为3%,教育经费开支的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过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发达国家水平。

第三,注意应用技术类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为了适应工商界的要求港府注意发展各种类型的工业技术教育;

以培养技术员及技工。由政府夜学部等多个机构推动下,现每年香港有50万人报读各种成人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他们都得到政府的资助。

医疗保障。香港社会的医疗卫生服务,是香港社会福利的主要项目之一,港府为了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逐步改善对市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增加医疗机构的同时,注意扩充设备,提高防病治病的水平使医疗卫生事业走向普及和现代化。

医务卫生署在1977年开始实施医疗服务分区化。把全港分为5个区、并分设5所区域性中心医院作为该区医疗服务的总枢纽和联络中心;配以地区医院普通诊所和专科诊所,组成综合的区域医疗服务网。

香港市民只要持身份证,缴付低微的费用便可获得政府医院和政府补助医院的医疗服务,一般收入低下的居民及一些中等收入的市民大都在这两类福利性医院就诊。

4、公房廉租制度。

香港地窄人稠,住房问题凸现。20世纪70年代港府成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屋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定下“十年建屋计划”-后改为四年建屋计划,标志着有计划兴建新型公共屋村的新时期开始。

到80年代,港府推进“居者有其屋”计划,采取以房委会建房为主,与私人机构参与居屋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加速了公屋建设。

1980年起,每年建成公屋单位3万个以上,以低于市价30%左右出售给公屋租户或收入有限的家庭。1988年港府正式提出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这是香港政府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长期计划。

其原则是确保所有家庭在其自身能够负担的楼价和租金范围内,都能够买或租用适当的住所。公房这一住房形式成为香港社会的一项重要福利措施之一。

由于申请人住公房,购买居屋,都需具备严格审查的条件特别是家庭人口及收入限额条件,所以,能够保证中下层居民享受这一福利措施。

一旦家庭成员各方面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家庭收入超过限额数目就要被迁出公房,走自置居所、购买居屋或按市值价交租金或自行置业之路。

福利经济学、福利国家、福利危机从19世纪开始,由于工业化、都市化的发展,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劳资矛盾的激化;

贫富差距扩大,相应产生了社会主义、国家主义等理念,福利经济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福利经济学的核心目标是如何增进个人乃至整个社会。

扩展资料:

福利分两种:广义的和狭义的。

广义的:提高广大国人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

1、选举权:虽然中央还没有通过直选,但普通的立法局或区议员还是可以自己投票选出的,己本身也可以参选从政。

2、经济体系:连续15年评为全世界经济自由度全球第一,全球竞争力全球第三。政府的自由经济措施,是香港人的收入都在亚洲前列。

3、政治体系:行政、立法、司法互不隶属,种种政治制度与中国大陆保持截然不同。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不受北京的中央政府干预,言论、宗教信仰和出版自由等。

4、廉洁政府:香港政府是全球最廉洁的政府之一,极少贪污的情况。

狭义的:指对社会上弱势人群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

1、教育:九年免费教育,幼儿园学卷制度。香港的高等教育更是世界一流的,很多大学都在世界50强裏面。

2、医疗:除了基本的挂号费外,基本上是免费的,或者象徵式收取一点费用。

3、经济援助: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得到政府的综合援助。也有失业金。老人家都有补贴,就是所谓的生果金等。

4、住屋:闻名世界的政府公屋居屋措施。为无力购买昂贵的私人住宅人士,提供比较便宜的居屋。为低收入人士提供公屋。详情可以自己去网上找。

5、旅游: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友好,享有130多个国家旅游免签证。

香港是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

社会福利署一直秉持 -以人为本的信念,致力为大众提供所需的福利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安老服务、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青少年服务等。

我们的福利服务涵盖预防、培育、支援 、补救等不同领域。我们希望把资源投放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照顾他们的基本需要,并协助他们-从受助到自助。

现时,社会福利开支占香港特区政府的整体经常开支约19%,属第二大开支范畴,足见政府对福利服务的重视。

除了政府对福利服务的承担外,我们亦需要社会各界的互动协作。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问题,我期望市民、福利服务界、商界等,与政府继续同心协力,共建关怀互爱的社会。   

福利服务是社会福祉所依,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如今的香港已经建立起健全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范围涉及劳工、就业、教育、医疗、健康、房屋、市区重建、交通、扶贫、国际救援等,可与亚洲任何地区媲美。

这也是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以及香港专才计划吸引内地富人和内地优秀人才的一大元素。

20世纪70年代,港府成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屋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定下“十年建屋计划”-后改为四年建屋计划,公屋以低于市价30%左右出售给公屋租户或收入有限的家庭。

1988年港府正式提出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其原则是确保所有家庭在其自身能够负担的楼价和租金范围内,都能够买或租用适当的住所。公房这一住房形式成为香港社会的一项重要福利措施之一。

参考资料链接:百度-香港福利促进会

回答2:

香港政府主要是透过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计划,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由社会福利署管理的社会保障计划有以下五种:

1.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采用现金援助方式,协助贫穷家庭达到一定入息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2. 公共福利金计划

公共福利金计划分别设有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目的是提供定额津贴,以应付长者和严重残疾人士的特别需要。

3.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向因暴力罪行或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器执行职务而引致意外受伤的人士或死者遗属提供现金援助。

4.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向道路交通意外受伤人士或死者遗属迅速提供经济援助。

5.紧急救济

社会福利署为天灾及其它不幸事故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济,包括提供热饭(或以现金代替膳食)及其它必需用品。

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

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提供各类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目的是维持和加强家庭的功能。现时,由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有61间,综合服务中心则有两间。

这些中心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补救服务,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咨询服务、义工培训、外展服务、互助小组、辅导和转介服务等。中心并延长开放时间,方便市民获得所需的服务。

除社会保障和家庭儿童福利服务外,香港政府还提供医务社会服务、小组及社区工作服务、青少年服务、安老服务以及康复服务等多项社会福利。

回答3:

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香港社会福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社会服务制度、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公房廉租制度。

1、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
香港民众享有的社会保障和救济种类,主要包括:
(1)老年保障方面,政府公务员享有长俸(或年积金)、恩俸等。一些私营公司和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的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
(2)在失业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时可领取;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亦可领年积金。
(3)在工伤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工伤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职业病赔偿。
(4)在医疗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疾病假期和医疗津贴。
(5)在生育保障方面,女性雇员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
(6)在福利方面,雇员主要享有有薪假期。政府公务员及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津贴、子女受教育津贴等。
(7)在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厘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可获得包括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贴。
(8)在灾害保障方面,灾民可享受现金援助和物资援助,包括丧葬补助、死亡补助、伤残补助受伤补助和临时补助、提供急需食品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和临时住所等。
(9)在暴力及执法伤亡保障方面,凡遭受暴力罪行或因执法而意外伤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属,均可享受现金赔偿。
(10)在交通意外伤亡保障方面,凡因交通意外伤亡的人土及死者家属,均可享有援助金。

2、社会服务制度。
香港民众所享有的社会福利的服务种类主要包括:
(1)老年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日间护理中心、家务助理服务老年户外康乐巴士服务、老年度假中心、义务工作计划、老年义工计划、老年社区网络计划、老年卡计划、护理安老院、安老院、护养院、老年宿舍、疗养院照顾补助金、临时居所、老年住房以及私营安老院等。在老年社区服务方面,全港有老年活动中心260多间,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8间,老年家务助理队120多个。此外,高龄人士可享有高龄津贴。

(2)残疾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展能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康复服务市场顾问、社区康复网络残疾幼儿照顾及训练、家居训练、社交及康乐服务、辅助医疗服务、住宿照顾、特别交通服务。此外,伤残、弱智人士可享有伤残津贴、政府和志愿机构对他们还提供包括教育和训练职业康复、医疗、日间照顾等社会服务。

(3)儿童服务。香港的儿童服务均统一由社会福利署负责,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保护儿童服务、监护儿童服务、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寄养服务、领养服务、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等。对残疾儿童设有“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和“特殊幼儿中心”。对缺乏正常家庭环境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为儿童提供住宿服务社会福利署的“寄养服务课”及民间机构安排孤儿到认可的家庭进行寄养由社会福利署的“儿童领养课”审批领养儿童申请,并进行追踪监督。此外,社会福利署还设有“保护儿童课”和“监护儿童事务课”负责由于父母离婚、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儿童保护和服务。

(4)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是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所关注的重要群体,其目的在于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青年事务办事处、儿童及青年中心、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综合服务队以及为青少年举办的专项活动。全港设有200多个青少年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指导、辅导和援助服务还为一些处境较为特殊的青少年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个案服务。

(5)家庭服务。家庭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家务助理服务、家务指导服务、受虐待妇女住宿服务临床心理服务、热线电话服务、家庭生活教育、体恤性住房安置、给予床位住客服务露宿者服务、家居照顾示范及资源中心、医务社会服务以及禁毒服务等。

3、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
(1)教育保障。首先,香港推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香港法律规定:在政府为每一适龄学童提供学位条件下每一儿童的家长都承担其子女人学接受文化教育的义务。从1971年开始,香港政府实行小学全部免费教育,1978年9月开始,又为所有小学毕业生提供初中学位,并在大部分官立及资助中学取消了初中各级的堂费及类似的费用,从而实现普及的初中教育。有的学校还提供学童交通车及免费午餐的服务。其次,政府的财政预算把教育列为优先考虑的一个项目。教育经费自1975~2004年平均占财政预算的17%,教育开支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平均为3%,教育经费开支的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过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发达国家水平。第三,注意应用技术类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为了适应工商界的要求港府注意发展各种类型的工业技术教育,以培养技术员及技工。由政府夜学部等多个机构推动下,现每年香港有50万人报读各种成人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他们都得到政府的资助。

(2)医疗保障。香港社会的医疗卫生服务,是香港社会福利的主要项目之一,港府为了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改善对市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增加医疗机构的同时,注意扩充设备,提高防病治病的水平使医疗卫生事业走向普及和现代化。医务卫生署在1977年开始实施医疗服务分区化。把全港分为5个区、并分设5所区域性中心医院作为该区医疗服务的总枢纽和联络中心,配以地区医院普通诊所和专科诊所,组成综合的区域医疗服务网。香港市民只要持身份证,缴付低微的费用便可获得政府医院和政府补助医院的医疗服务,一般收入低下的居民及一些中等收入的市民大都在这两类福利性医院就诊。

4、公房廉租制度。
香港地窄人稠,住房问题凸现。20世纪70年代港府成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屋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定下“十年建屋计划”(后改为四年建屋计划)标志着有计划兴建新型公共屋村的新时期开始。到80年代,港府推进“居者有其屋”计划,采取以房委会建房为主,与私人机构参与居屋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加速了公屋建设。1980年起,每年建成公屋单位3万个以上,以低于市价30%左右出售给公屋租户或收入有限的家庭。1988年港府正式提出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这是香港政府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长期计划。其原则是确保所有家庭在其自身能够负担的楼价和租金范围内,都能够买或租用适当的住所。公房这一住房形式成为香港社会的一项重要福利措施之一。由于申请人住公房,购买居屋,都需具备严格审查的条件特别是家庭人口及收入限额条件,所以,能够保证中下层居民享受这一福利措施。一旦家庭成员各方面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家庭收入超过限额数目就要被迁出公房,走自置居所、购买居屋或按市值价交租金或自行置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