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那孩子的户口是不可能办理入户的。至于你要离婚,该孩子还未满1周岁,以法律规定,这孩子法律上规定要随母亲生活的。你可以坚持孩子随你生活与抚养。
没拿结婚证的话,就算要打官司也是机会不算太大的,建议你去找律师咨询一下~!祝你好运~!
提供男方无力或者不具备养育孩子的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