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借给朋友,他撞人了,我有责任吗?

2024-12-03 08: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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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回复,你无须承担责任。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为你不是机动车,所以有实际借用人、骑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这是借车人的责任,与你无关,你的车又不是汽车,不缴纳强制保险费
有借车人承担责任。你凭啥出钱。如果证明你的车没问题,不需要你承担责任

回答3:

你朋友是真“朋友”

回答4:

没有责任

回答5:

这得问交警,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