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每日46元),1070元(每日49.2元),1140元(每日52.4元),1200元(每日55.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4元/小时、11.1元/小时、12.1元/小时、12.6元/小时。目前,正在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标准为2012年调整制定,分别为800元/月、880元/月、960元/月和1050元/月;8.4元/小时、9.3元/小时、10元/小时、11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