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致人轻伤,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负刑事责任
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2010年政协会议的提交提案,某委员建议增设“危险驾驶罪”。因为目前无证、醉酒和超速驾车行为最严重的处罚也就只行政拘留十五天,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等危险驾车行为的发生。
2011年9月13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规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当中,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要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会承担刑事责任。酒后驾车致人轻伤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条例,会接受一定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触犯了刑法,要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