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如果只是因为婆媳关系不和的原因离婚,而不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而离婚,一般都会后悔;如果因为婆媳关系不和而导致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而离婚,可能就不会后悔了。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是中国人都面临的一大问题呢。过日子的是自己的夫妻2人 。能和父母分开住就解决问题的话就分开。
不然的话就忍让点。不然难做的是男人 。
会后悔的
那要看什么样的情况下喽...
不一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