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户主不在,应该怎么补办?

户口本丢了必须要户主去办理吗?户主不在怎么补办?
2024-11-22 22:02: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必须户主前往办理。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如因疾病、残疾等原因需提供医疗机构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如其他情况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以迁出派出所的要求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回答2:

非户主能补办户口本。

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出具书面委托申请。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不是户主户口本丢失补办,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回答3:

必须户主前往办理。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回答4:

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户主本人办!

回答5:

去户口所在地 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去办 他有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