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儿子判给母亲!请问儿子是否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

2024-11-20 06:56: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详细点说: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回答2:

母子关系、父子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改变,虽然儿子判给母亲,但父子关系仍然存在,儿子仍然有义务赡养父亲。

回答3:

有。就象在儿子未成看时,虽然由母亲抚养,父亲仍然应该承担抚养费一样。
父亲去世后,儿子也仍然有继承权。

回答4:

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其父母离婚并不影响法定的赡养义务。

回答5:

你好,儿子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这是其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