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派出所调解有时间规定吗

2024-12-29 18: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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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六条 

调解原则上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调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扩展资料

不可依法调节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可以依法调节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回答2:

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六条调解原则上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调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扩展资料:  

1、调解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一)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  

(二)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制作调解书。  

2、调解处理时,应当制作调解笔录。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由调解机关、调解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盖章。调解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官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巴中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回答3: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调解原则上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调解。

回答4:

戴上户口簿,到出具身份证的公安局挂失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