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2024-11-04 0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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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不同的情况都可能涉及"公证",虽不是必要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所谓"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在以下售房、抵押、线上P2P借款涉及房产反担保、线下借款涉及房产担保、第三方为线上或线下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各类公证,涉及房产的公证事项均按下述标准执行

一.产权人至今未婚: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二.产权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双方到场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三.产权人已婚(一方或双方再婚):夫妻双方到场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证明(离婚证或判决书、调解书)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再婚且房产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间取得,则需提供离婚证明及相关离婚协议、

判决书或调解书,应表明房产归属

四.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离婚之前)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3)民政局离婚的需出示加盖备案章的离婚协议且应表明房产归属,法院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应表明房产归属

4)若上述文件中未标明房屋归属,亦可由前配偶到场发表声明确认。

五.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离婚之后)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六.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丧偶之后)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死亡证明(原件)、

丧偶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财产类证明材料:1.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

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七.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丧偶之前)

此种情况需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

回答2:

房产公证应携带以下资料:

  1.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4. 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拓展资料: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房产公证 百度百科

回答3:

房产公证需要资料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拓展资料:

所谓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对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进行依法证明。

房产公证的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

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

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

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

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参考资料:

房产公证_百度百科

回答4: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回答5:

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