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金:19,000元
利率:24%/年
期数:14年
复利(利滚利)计算:19,000*(1+24%)~14=386,062
单利计算:19,000+19,000*24%*14=82,840
以下是你追讨过程中可能碰到的法律问题:
1.对于在没有规定支付细节的情况下,支持单利还是复利?
这个问题可以参见《合同法》112条及207条。第205条是对没有约定付息时间也可按一年为周期计算复利。
从司法解释及合法内容看,对于没有特别约定的借款合同,法律是支持计算复利的,关键是如何依法确定复利的计算周期。这个可以通过协商、调节,或者法院途径解决。虽然在1988年4月2日的司法解释《若干意见》125条内容是不保护复利,根据《立法法》的“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所以已被1991年8月13日〈借款案件意见〉的第七条所代替。
2.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期限,这笔钱是不是可以永久拖欠?
不可以。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480万?水清你是怎么算的? 第一种情况是: 95年11月还的是380元利息,12月再算19380 X 2%,利息叠加到本金再 X2%!以此类推,是这样算吗? 第二种情况是: 以本金19000的2%来算,利息不叠加到本金!每月380 X 165个月,加上本金10万不到呀! 糊涂了
你会算利息不,我算的才60000多,如果你按利滚利算,法院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