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平时加班费30元每小时,休息日40元每小时,法定节假日60元每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和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所以可以先与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劳动者可上诉当地法院.
加班费每小时给10元是否合计,要看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要确定是周六加班,还是平均加班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假设最低工资1200元,加班费为:1200/21.75/8=6.896元。分别乘150%,200%、300%就是平时加班,周末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不低于法定标准即为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公司这样做不合法。平时加班费应该是150%,即30元每小时, 周末时40元,节假日应该是60元每小时
2、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把欠的加班费要回来。因为公司签订的协议违法国家强制性规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