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明确,法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因此如果你根本没有借出这笔钱,理论上这个借条就是无效的。其实对于开立借条的人来说,换句话讲,现在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撤销这个借条。再举一个极端例子,如果到了2015年7月8日加上六个月的时间后(例如2016年1月9日)你向法院起诉要求开立借条的人还钱,而开立借条的人能够举证说2015年7月8日他在外地,而你又说不清对方如何收到你的钱的,那么法院恐怕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当然,如果这张借条开立时间是对方有意的笔误,那就是另一回事。但具体仍以事实为依据,你可以提供出借款项的其他凭证来证实。
你好,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补充,但就这个欠条来说,根据落款时间,还未到,因此,无法主张。
如果你有其他证据例如汇款凭证等证明这个时间和实际借款时间不符的,按照实际时间主张。
目前来说,时间不符,欠条应该无效。如果妥善保管到2015年,7月以后也许有用。
- -一五年呀 神呀 有他的签名就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