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借条有时间限芷吗?别人借我的钱。说两年后还我、过了四年了。也没给我。借条还有用吗?

2024-12-28 12: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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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有用,至少它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但它能不能保证你把钱要回来,还有待分析。首先你要确定借条上落款的时间,还有就是借条上有没有还款日期。然后你还要有证据证明,你最后一次跟他讨债的时间,距离现在不到2年。
------如果借条上有还款时间,比如2011年9月1日前偿还。那么当他到期不还款的时候,你就有2年的追诉时间。也就是说,在2013年9月1日前,你可以随时向他讨债,包括你直接跟他要,也可申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组织调解,也可申请当地司法所调解,直到最终起诉。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限,即便起诉,法院也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不维护你的还款请求(当然,对方如果同意还款,另当别论)
------如果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就要看落款日期了。比如是2009年9月1日打的借条,那么就可以视为还款日期也是2011年9月1日,你的追诉时效同样截止到2013年9月1日。
------假如你的追诉时效已经超过了,比如还款日期是2011年8月1日,那么你的追诉时效就是2013年8月1日,显然,如果你现在起诉他,而且他在法庭上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理由,法院就会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但不会判决对方还款。也就是说,你将会败诉,拿不回来钱的。
------如果直观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那就需要寻找另一种途径了。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的。也就是说,当你在法定时限内向对方主张过权利,那么从主张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依然是2年,并且可以重复计算。但是,运用这个规定,你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你确实向他主张过权利,否则空口无凭,时效只能根据借条去确定。给你举个例子:
------按照上面的假设,根据借条,你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是2013年8月1日,但你在2013年7月15日曾经向他要过钱,并有证据证明,那么你的诉讼时限就可以重新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5日了。
------能够证明讨债过程的证据一般有以下几种:
------1、例如能够证明当天日期的录音、录像等。【比如影音资料里有这样的话:XXX,你那年借的钱一直没还,现在都13年7月份了,你看7月末能不能还上啊。】
------2、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明。【比如你去讨债的时候,邀请了跟你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而且全程在场。邀请的人可以是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派出所干警、调委会或者司法所人员等等】
------3、如果你曾经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他们所作的调解笔录也是证据。

------如果你没有以上证据证明诉讼时限延长,当然也有一些办法,但这里不好告知,你就找当地律师咨询一下吧。

回答2: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自约定还款日算诉讼时效为两年,建议及时诉讼,即使过诉讼时效依然可以起诉。

回答3:

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就从写明的还款时间到期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二年内不起诉就过诉讼时效,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回答4:

两年后到期了,之后的两年内,你又没有问他要过?哪怕就是催一催?法律的诉讼期限是这样规定的,就是你履行期限为始之后两年,这两年中你只要提出问他要钱,那么法律时效从你提出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你自己算一下看过没有?

回答5:

借条应该是2年的诉讼期,到2年应该去换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