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案情判断。
首先,要看被害人所受伤害是重伤还是轻伤,如果是重伤,则即使被害方同意和解并要求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因重伤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也不会撤销案件,应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只是可能在量刑上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否能放人则需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等放人条件而决定。
如果属于轻伤案件,也要分案情判断。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规定,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案,公安机关应给予治安处罚,给予非拘留等治安处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放人,如被处以治安拘留的,则从拘留期限到期后放人。如果符合适用由公安机关调解的伤害案件,则自调解结束后放人。对不符合公安机关撤销的其他故意伤害案件,则只有符合取保候审等情形才可以放人。
部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十九条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刑事拘留后案子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因为已经有轻伤的鉴定结果,故一般而言公安机关是不会撤案处理的。这个案子一般会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才会建议检察院从宽处理,检察院才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会立即放人。
当然,如果检察院审查后决定起诉。你们和解的事实会作为审判的考虑因素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办案警官说“只免于判刑”依据不足,因为对于被告人,未经法院审判是不能确定罪与非罪以及处罚方式和程度的。因此,是不是免于刑事处罚,是由法院决定的。
如果已经有轻伤的鉴定结果,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会建议检察院从宽处理,检察院才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已经拘留15天,建议申请取保候审,这样会批准的。
轻伤害就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