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应全部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当期计入【投资收益】!
这个问题,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其实你想想实际生活的例子,我们就拿最典型的炒股来说,百姓炒股的目的就是短期获利,划分到交易行金融资产理所应当,可以理解吧!那么交易费用其实在你购买股票的时候就会产生,只是在你出售股票的时候从你的帐户里扣除对吧,在你出售或出售股票的时候扣除相当于从你的收益中扣除这个费用,可以类似看成投资收益的扣除,不知道这样你能理解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分类时就分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里,所以交易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此外,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限相当较短,且最终收益不确定,如果把这部分费用计入成本了,会虚增资产,处置时有可能增加损失,出于谨慎性原则,应当在取得时就将交易费用列为损益。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 成本),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者已经宣告发放,但是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应该借记投资收益
不对 要记入投资收益 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