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和传销有什么区别?本质是一样的吗?

2024-10-31 13: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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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传销和保险的区别:

1、获得收入方式不同

传销的收入依靠开展下线(新人的入会费或将产品卖给新人),保险的收入依靠业绩(实践卖出稳妥的收入);

2、收取的费用名称不同

参加传销(直销)职业收取的是入会费(收不回来的),参加保险职业收取的是确保金(一般来说是可以退回的);

3、人员要求不同

传销(直销)简直没有准入门槛,保险除了门槛(考证)以外,还需要必定的信誉确保;

4、法律层面不同

传销是违法的,保险是合法的,受国家保护支持的。

传销和保险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保险是合法的而传销是违法的。

国家大力倡导发展保险业,将保险作为重要的产业来对待,保险拥有无与伦比的重要作用,在维持民生安定上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传销是人人喊打,法律所不容,毁灭家庭的源头,多少人梦想着传销带来财富的剧增。

注意:

其实保险和传销划等号,无非就是因为保险里面的增员和传销里面拉人头很类似,各层级的利益关系,以及保险行业乱拉人造成的乱象才造成这种说法。只是,期中的关系上面倒是有些相像,但是这只是表面的。

保险带来的积极作用是无法比拟的,而同时,国家大力发展鼓励的行业,才是发展的明天;对于违法犯罪,而又破坏家庭和谐的传销,则是要唾弃,并且摒弃的行业。

回答2:

什么是保险?
它不能让你一夜暴富,除非立刻身故。保险是一个中长期的保障投资,是在健康时准备好病时的钱,生前准备好故后养家的钱,年轻时准备好养老的钱……
保险有弊端,那就是传统险所交的保费是不能随意领用的。很多人在抱怨这件事,说要是急用钱怎么办?在下曾经参加过光大永明公司一个理财课程。虽然本人不喜欢那家公司(因为他们说找内勤事实上是招业务员,让我很生气,人寿和平安就不会这样。不过在报名代理人考试之前光大永明一定会说清楚的。)但是,它的理财讲的是不错的。每个家庭的资产都有各种不同的用处,单就投资而言,股票的收益较高,但风险很大,存款没有风险,但是越存越少(通货膨胀),保险是一种收益较小但是稳固的投资方式,成本就是疾病和意外,如果你有了这两个东西,那么你可以得到收益,如果没有,就只有到上了年纪之后退保才能连本带利的拿回钱来。
现在说到急用钱的问题,一个负责任的业务员,在为客户设计投保计划时,一定会考虑客户的家庭收入。一般来讲,用家庭年收入的10—20%来买保险才是科学的理财。
有人又说,都六七十岁了,拿了钱有什么用?但是在下要反问,阁下准备活到多大年纪?哪位能够明确的告诉我?如果活到90呢?从70到90的这二十年里,吃不吃饭?要不要用钱?有没有可能得病?要不要治病?
再说重大疾病。很多人不清楚什么是重大疾病,单就平安公司的险种来讲,男性28种,女性30种,其中包括脑中风后遗症,脾肾等器官功能衰竭,主动脉手术,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等等等等~~其中所有的恶性肿瘤都算一种病。看到贴吧里有人抱怨肺炎肺结核不算,阁下,您扪心自问,这类能算是重大疾病吗?如果这些都算了,那恶性肿瘤该算什么?
刚刚在百度知道上看到一位母亲的留言,说是孩子三个月是买了平安的保险,十个月时孩子住院三天,公司没给报销。可是不怕说出来,其他公司在下不清楚,据在下所知,0-3岁孩子的医疗险,平安是个盲区,也就是说,平安公司根本就没有0-3孩子的医疗险,何来报销一说?
还有人说,购买分红险时,业务员都会劝客户不要取。在下也是这么做的。因为一般每年几千块钱的保险费,分红也就十几到几十块而已,取出来能干吗?而不取的话就是复利计息。业务员这样建议有错吗?为了客户利益着想也错了吗?有人说这是保险公司为了多赚钱,那在下要反问,阁下去超市买米麦面,他们赚不赚钱?你吃了粮食他们赚了钱,哪里有什么不好?难道吃粮食不给钱吗?想要利息就要有本金!
再说退保的问题。很多人就觉得退保退不出钱来就是被骗了。各位同志,保险公司收上保费之后,一半以上固定存放于一个账户里时刻准备着理赔,这是保监会硬性规定的,另外一部分拿去做投资,银行之所以能出来利息也是拿储户的钱去投资得来的!!!前期保险公司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加入一个人上了10万的意外保险,而这部分保费只要140元,承保24小时后意外身故,公司就要赔付10万,这种风险难道小吗?保险公司的后盾不是国家金库,只有公司自己而已。因为承担风险而收取费用难道就这么罪大恶极吗?
再说医疗类副险。这一部分,比如住院、意外等等,一年一交,今年不出险就等于白交。这有什么好心理不平衡的吗?买车险不也是一年一交过期作废?况且医疗副险价格并不高,一般来讲一年几百块,十年才几千块,可是各位算过没有,去医院住院治病,首付押金是多少?割一个阑尾都要6千!
再说业务员的佣金(说白了就是提成)。挺高的!但是远远算不上暴利!去上岛咖啡吃个普普通通的套餐要多少钱?你吃完之后会只给成本价吗?业务员也要生存!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发不发工资?眼镜的利润可以高达600%,没看错就是600%,你会不会给他进货价?白衣天使们没钱就给停医停药,照样拿工资!!说到底保险最终受益的是谁?永远是客户。 百科名片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的定义与司法实践  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传销特性:主要体现在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非法传销: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济合同法》)
  正常营销: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可接收社会监督,产品或服务价格费用符合客观市场行情,投资经营行为与消费行为自始至终且界定清析;遵行等价有偿及超值服务原则。
   组织领导传销罪内容: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简而言之,传销罪属于经济犯罪中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是牟利性犯罪,也是故意犯罪的一种行为犯。

回答3:

保险是国家支持和保护的民族产业,而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同时也是国家打击的对象。本质上的区别。
保险是一种社会制度。由要保人给付一定的保险费给予保险人(保险公司或政府),在风险发生时获得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将风险一部分转嫁给其他人分担,避免风险过度集中。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回答4:

区别就几点:
1.保险公司有政府靠山,传销没有
2.保险公司像政府纳税,传销没有
3.保险公司玩法多样,传销就一种

回答5:

那是因为他没买对保险,他的情况属于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