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立法角度讲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工伤认定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不影响对工伤认定结果的确认;与之相对应的是工伤待遇适用的是补偿原则,即无论受伤害职工受到的损失有多大,工伤待遇的补偿项目及数额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能变更。因此,社保局不予报销的部分应该受劳动者承担。
作为社保来说你上面列的费用均不属于给付范围,工伤鉴定10级如果你在单位离职公司就要给付你一次性离职和就业补助金,如果不离职就没有.目前的商业团体保险并不是简单的意外伤害和补充医疗而已,如果向你所描述的情况那样住院9天`可以通过住院日额补偿保险每天补偿150块~~出院后骨折修养每天75块~虽然不能报销你的那些费用但是也能减轻和大的负担~~~只有社保是远远不够用的````我觉得每个人至少应该有2个商业保险~~一个企业给的团体保险,一个个人上的人寿保险
首先,非常谢谢你这么耐心详细的指点!不过,你说的---住院9天`可以通过住院日额补偿保险每天补偿150块~~出院后骨折修养每天75块~这些是那里的规定阿?[]
补充一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伤残1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