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的证据效力会低一些,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会小一些。
如果你只有复印件,你就在开庭时候提交出来,对方肯定不知道你是否只有复印件,看他对此证据的质证在说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也是证据,如果在质证的时候,对方认为无法否认,而承认了,没有原件法院也应该认可证据的效力,这玩的是心理战术。如果对方在开庭时提出要看原件,你可以说忘记带了,稍后在提交法庭,这是允许的。
但最好是找到其他证据来辅佐该份证据。
复印件、复制品并非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补强(如原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如果在质证时,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原件是不会被采纳的。
不能作为原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如果有相关的证据佐证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还是原件的证明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