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官方的或权威的说法表明不能以注射的方法完全替代枪决的方法执行死刑啊!目前,因为法律规定,这两种方法都是合法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强求一致。至于说到成本和痛苦与否的问题也得从两方面看:第一,注射死刑的单一成本要高于枪决,但枪决的综合成本要明显高于前者(如刑场建设占地、设施、警戒、车辆往返,而注射执行在在专用车辆就可操作);另外,注射对于对于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是明显的文明与感觉被执行人痛苦小,但从生理医学角度证明,对于被执行人而言枪决的痛苦最小(瞬间毙命即进入脑死亡状态,物理学常识证明因为声音传播的速度低于子弹的速度所以被执行人甚至都听不到枪声),而注射执行的操作过程和生理死亡过程都相对漫长,被执行人要承受心理和生理的双重痛苦,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
地区条件 人力物力等因素 注射死刑要求专业护士执行(2个 为减轻护士心理压力 打针的一个有毒 一个无毒 同时注射 本人并不知晓)同时要有医生陪同 在完全死亡后给予鉴定(万一没打死又起来了这事就闹得大了 毕竟有人抗药性高 但是没人抗子弹性高。。。) 所以成本较高 只有在发达地区 或者对付重要任务才能执行注射死刑
注射死亡是没有痛苦,可以说是死得很温柔,没有枪决的威慑力。
成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