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青年作为征集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边境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坚持全程公开,择优遴选。2010年冬季征兵年龄要求 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职高)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学历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7至19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10年冬季征兵报名应征方法 应征男青年在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身体、年龄、学历等方面初审合格后,按基层武装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应征女青年今年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从9月底至10月30日2010年冬季征兵女兵征集办法 今冬女兵征集报名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占任务数的70%,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占任务数的30%(其中高职专科、本科各占15%)。9月底至10月25日,初选预征对象持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初审初检工作由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合格人数较多的,按照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的类别,根据高考原始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确定征集务数3倍的合格初选预征对象为送检对象。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省统一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省征兵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各级不得组织才艺展示。综合素质考评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标准由军区统一制定。女兵优先征集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身份证件、户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