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唐东营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海域使用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山东大唐东营发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海域使用论证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招标范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5、资格审查条件: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3近三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环境影响评价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2.4 资格和业绩:
5.2.4.1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5.2.4.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4.1.2具有环境保护部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和国家海洋局甲级海域使用论证证书。
5.2.4.1.3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5.2.4.1.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2.4.1.5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资质。
5.2.4.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资格审查文件(请注明参加审查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6.1 投标人声明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6.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6.4企业的资质;
6.5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6.6近三年投标火电厂环境评价研究报告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6.7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6.8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7.纸质资格审查文件和资质审查表装订成册须在2012年5月7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按下述地点邮递至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方式)。务必先将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Word电子版下载并填写完整后以Word的文件可复制(不接受扫描、PDF、加密格式的文件)的形式发邮件,邮件名称为“××公司+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名”,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先行汇总。(严正声明:未及时发送电子版本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责任)。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报名时间
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的纸质版及其电子版均需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到指定地点(电子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须自行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8.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8日-2012年5月7日